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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安全等級保護辦法2.0今年正式發(fā)布,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也過渡到了網(wǎng)絡安全等級保護。并對云平臺、云上用戶和云上安全產(chǎn)品提出了相應的管理要求。
等保對象
由于引入了云計算,所以等保對象中增加了虛擬化網(wǎng)絡、虛擬機、云管理平臺等,網(wǎng)絡安全也演變成了基礎安全與新技術安全的集合。
等保要求
云計算環(huán)境下網(wǎng)絡安全等級保護在基本要求、設計要求和測評要求中在原有的“通用要求”基礎上,針對于云計算平臺這一特定等級保護對象,增加了云計算等新領域的個性安全保護標準和安全擴展要求。
定級對象
云平臺下網(wǎng)絡安全等級保護中云平臺與承載的系統(tǒng)分別定級。一個云平臺承載多個系統(tǒng),云平臺的定級根據(jù)其承載或將要承載的等級保護對象的重要內容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云平臺的等級不低于所承載系統(tǒng)的安全保護等級。對于大型云平臺,云計算基礎設施和有關輔助服務系統(tǒng)被劃分為不同的定級對象。
責任邊界
云平臺下網(wǎng)絡安全等級保護首要的問題是安全責任邊界問題,其責任邊界劃分是租戶負責租戶的安全,平臺負責平臺的安全,責任劃分標準是通用的、普適性的做法。在實際工作中,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劃分相關責任。
在等保2.0中對安全設計技術、等級保護測評等一系列標準提出新的要求,對新技術領域(云計算、大數(shù)據(jù)、物聯(lián)網(wǎng)、移動互聯(lián))等級保護的標準,提出了全新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了整體安全防護。
安徽等保測評機構提供云平臺用戶與各省市等級保護測評機構的溝通渠道,促成用戶與測評機構等級保護測評合作關系,一站式服務更省心,業(yè)務咨詢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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